新版“公众防护指南”下(转自生命时报)

2020-02-03

隔离篇
适用范围: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人及其家人

31. 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过的人,应从和患者接触的后*起,采取医学观察14天。
32. 将隔离者安置在通风良好的病人房间,拒绝一切探访。
33. 限制隔离者的活动,减小其活动区域,保持良好通风。
34. 隔离者的家庭成员应佩戴口罩,互相保持距离,避免近距离接触。
35. 隔离者每日进行2次及以上体温测定。
36. 尽量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,不得共用牙刷、香烟、餐具、食物、饮料、毛巾、衣物、被褥等物品。
37. 推荐使用含氯*剂和过氧乙酸*剂,每天频繁清洁、*隔离者经常触碰的物品和区域。
38. 将隔离者使用的衣物放入洗衣袋清洗后完全干燥,不要甩动衣物,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自己的衣物。
39. 他人进入居家隔离人员居住空间时,应规范佩戴KN95/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,期间不要触碰和调整口罩。

就诊篇
适用范围:不得不去医院的人、出现疑似感染症状的人

40. 其他疾病,原则上尽可能少去或不去医院,除非必须立即就医的急症、危重症患者。
41. 如果必须去就医,应就近选择能满足需求的、门诊量较少的医疗机构。
42. 尽可能减少非必要项目,尽可能避开发热门诊、急诊等诊室。
43. 若需前往医院,尽可能事先网络或电话了解拟就诊医疗机构等情况,做好预约和准备,熟悉医院科室布局和步骤流程,尽可能减少就诊时间。
44. 接触医院门把手、门帘、医生白大衣等物品后,尽量使用手部*液。
45. 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症状(如发热、咳嗽、咽痛、胸闷、呼吸困难、轻度纳差、乏力、精神稍差、恶心呕吐、腹泻、*、心慌、结膜炎、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),应根据病情及时就医。
46. 感染者在前往医院的路上和在医院内,患者与陪同家属均应该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。
47. 如果可以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,路上打开车窗。
48. 时刻佩戴口罩和随时保持手卫生。在路上和医院时,尽可能远离其他人。
49. 若路途中污染了交通工具,建议使用含氯*剂或过氧乙酸*剂,对所有被呼吸道分泌物或体液污染的表面进行*。
50. 主动告诉医生自己的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,以及发病后接触过什么人,配合开展相关调查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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